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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

黔西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2015年面向全州基层考调人员工作方案

 为充实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机关工作人员,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州直机关2015年增人计划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经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党组研究,并报经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同意,现决定面向全州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调工作,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教育科,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考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调职位

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各县(市、区)基层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101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化程度,截至2015101工作满五年,有乡镇工作经历两年以上;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3.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101923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黔西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人事教育科(兴义市沙井街1号,兴义市医院门诊部对面工商银行二楼)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黔西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2015年考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调资格。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黔西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党组公章。报考人员交近期(三个月内)白底正装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按报名人数3: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调整该职位的考调计划。

《准考证》于2015102629日在黔西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人事教育科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计算后折算出综合得分。

考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移民业务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1510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开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网站http://www.qxn.gov.cn/Org/QxnGov.YMJ.html

(三)加分项目

1.获得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予以加分。其中:国家级表彰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省级表彰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州级表彰在笔试成绩上加1分。

2.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及以上的研究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

3.加分不累计,取单项最高分。

4.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填写加分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原始印证材料,无加分登记表的视为不符合加分条件或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进入体检;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调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三)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九、调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调动的,对拟调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对于能胜任工作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十、纪律

    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纪检监察电话:0859-3113783

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人事教育科电话:0859-3116296

附件1黔西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2015年考调人员报名表

附件2黔西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2015年考调人员加分登记表

                     中共黔西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党组

201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