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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县

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实施方案

 

  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人社部发〔2010〕92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黔人社厅通〔2014〕170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招聘工作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本方案负责统一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其中:幼教及校医20名、医务人员7名、乡(镇)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县直事业单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往届以及2014年应届相应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2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4日以后出生)人员。

  2、乡镇事业单位面向“四项目”人员职位,须具备以下条件:截止到2014年6月24日前在玉屏县服务期满或正在玉屏服务且满1年及以上的“四项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定向招聘。

  3、田坪镇卫生院面向乡村医生招聘职位,须截止到2014年6月24日在玉屏县内从事三年及以上乡村医生工作经历且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24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人员

  4、面向玉屏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招聘的事业岗位职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截止到2014年6月24日止在玉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工人身份人员,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截止2014年6月24日年龄40周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符合考核政审要求。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已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4年6月2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报考。

  五、发布招考聘用公告

  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2014年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在《玉屏公众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的视为放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时间:2014年6月24日至6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附报考人员的工作简历。“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须持本县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要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名确认。乡村医生须提供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乡村医生证明。资格审查时所持证明上需盖有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5、报名交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到报名交费处交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缴纳报名、考试费。未交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6、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由玉屏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玉屏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按以下办法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

  1、笔试科目及范围

  ⑴医疗卫生及教辅02岗位笔试科目: 《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⑵教辅01岗位笔试科目:《幼教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幼师、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⑶乡镇政府、财务人员、县直事业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29日至6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准考证发放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缴费单领取)。

  (二)面试

  面向玉屏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招聘的事业岗位职位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其他职位需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将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幼教职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向玉屏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招聘的事业岗位职位笔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其余职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生的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面向玉屏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招聘的事业岗位职位,不进行体检,按笔试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直接进入政审考核环节(末位并列的,以加试成绩高的进入政审环节)。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综合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该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和泄漏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6、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在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截止到2014年8月1日前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资格证、个人档案等资料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或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招聘的人员。

  十、聘用审批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同一职位不同单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用人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0856-3229398

  监督举报电话:0856-3222221

  附件:玉屏侗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一览表.xls

  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