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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

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人员实施方案(1月2日至今6日报名)

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公开招聘缺编事业人员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制度,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毕府办通〔2013〕159号)和《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缺编事业人员2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9名。

具体职位设置、资格条件等详见《纳雍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缺编事业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专业要求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我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乡镇“计生特岗工作员” 和“基层选调生”;

3.定向或委培的2013年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相关条件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6日(周末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提交《纳雍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缺编事业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A4纸复印);

2.毕业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三)报名结束后,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于2014年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6:00)到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取消其笔试资格。

如某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退报名费。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7日。报名结束后职位减少、取消情况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1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招聘,取消缺考考生面试资格。如果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将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并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调整后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式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招聘,取消缺考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果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笔试后调整的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职位的最后1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或减少情况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体检、考察、聘用

体检:根据面试后调整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一并列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体检必须在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

考察对象须向纳雍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已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签字确认“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纳雍县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缺编事业已婚报考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未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乡(镇)计生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②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③《纳雍县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缺编事业人员考察鉴定表》;

④考生档案查阅情况。

考察组根据有关材料及考生档案查阅情况提供考察结论。

3.考察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②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③有犯罪前科、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④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⑤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⑥不能按时提交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的;

⑦不符合招聘职位其它条件的。

4.聘用:根据笔试面试折算后总成绩,经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县安监督局负责安排到乡镇煤安局工作,聘用人员在我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260号)文件规定。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526469(县监察局)

九、招聘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具体事宜。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一、本方案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站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公开招聘缺编事业人员职位设置一览表 和资格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