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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

天柱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人员简章

为确保我县消防工作规范有效运行,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人员6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消防员岗位5名,消防文员岗位1名。

二,工资及其他待遇

月工资1200元以上,同时依法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签订聘用合同后,合同期内住宿和就餐由县消防大队无偿提供。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消防员岗位为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或其他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文员全日制第一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

(2)年龄在32岁以下,消防员岗位为男性,身高1.65米以上,消防文员性别不限,女性要求1.55米以上;

(3)户籍主要以天柱户籍为主;

(4)身体健康。

(5)无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在公安部门无不良记录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26日——2012年10月10日

2、报名地点:天柱县公安消防大队(天柱县凤城镇白水路三中对面)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户口簿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不收报名费。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消防员需测试体能。

1、笔试。分值100分。

笔试视报名人数确定。除消防文员外,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4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报考消防员岗位考消防有关理论常识及灭火救援相关战训知识;报考消防文员岗位考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和写作及文字处理内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分值100分。

以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六、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或面试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体能测试)对象。体检(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规定结合消防工作要求由消防大队确定。体检(体能测试)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具体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实施。

八、录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大队党委审定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叁年。根据工作需要,聘期满表现好的可优先签订续聘合同。

联系人:王子君

咨询电话:13595536928;0855—7558419

 

天柱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