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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

瓮安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加快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步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名额

  1、瓮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行政副科);

  2、瓮安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事业副科);

  3、瓮安银盏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1名(事业副科);

  4、瓮安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事业副科);

  5、草塘中学副校长1名(事业副科);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全州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考资格

  1、瓮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行政副科)

  (1)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3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200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且具有乡镇政府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

  2、瓮安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事业副科)

  (1)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3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统计学类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200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4)身体健康。

  3、瓮安银盏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事业副科)

  (1)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3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财务、会计、金融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200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4)身体健康。

  4、瓮安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事业副科)

  (1)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财务、会计、金融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200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4)身体健康。

  5、草塘中学副校长(事业副科)

  (1)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经历二年以上(即:县级中学、完全中学任中层以上行政管理职务或在其他普通中小学任副校长以上职务);

  (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200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4)身体健康。

 

  (三)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以及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担任的。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对公开选拔的职位,条件和资格、考试范围及报名时间、报名地点等,通过新闻媒体或其它渠道在全州范围内发布。

  (二)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公选办负责。报名结束后,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参与公开选拔资格。

  县公选办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该职位的公开选拔取消,该职位报名者符合其它职位条件的可改报其它职位。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进行命题。

  1、笔试。笔试测试公共知识,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公共知识主要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执行。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工作由县公选领导小组临时确定7名考官组成面试小组。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面试核定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折算总成绩,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向社会公布。

  (五)组织考察

  依照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人选与选拔名额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选一并列为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考察组要写出每个考察对象的书面考察材料。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提出任用建议,报县委研究决定。

  (七)办理任职手续

  任前公示期间,未收到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非公务员身份的,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程序办理任用手续)。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回原单位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

 

  五、公开选拔的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至6月29日,每天8:30至18:00。报名地点:瓮安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0854-2918110。

  (二)笔试、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报考人员需填写《瓮安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参加工作文件、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介绍信等资料及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

 

  六、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和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次公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瓮安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854-2918000

  瓮安县委组织部专用举报电话:0854-2918163  

  本简章由瓮安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2918110 0854-2918120

附件:瓮安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doc

 

瓮安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