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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交通运输局2012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荔波县交通运输局2012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荔波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和“荔波县2012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组建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县纪检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一名领导为成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自愿选择。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自费生、委培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5日—1994年4月25日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4、已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干部职工。
四、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年度交通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职位共2个2人(招聘职位、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招聘时间及招聘程序
(一)2012年 3月19日前制作特招简章,通过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招聘信息。
(二)2012年3 月22日至4月12日开展招聘工作。
⑴应届生在高校招聘;⑵往届生在荔波县交通运输局招聘;⑶报名联系方式:电话0854-3618036。
(三)应聘报名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填写《荔波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表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每个职位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现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比例,但必须形成差额。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报名时同时进行。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或面试的形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必须的综合素质和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考试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考岗位临时出题。
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考核
考核由县交通运输局组建考察组(考察组至少2人),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的同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要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
六、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意向聘用协议,在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lbrs.cn)对外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取消应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行文),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聘用合同》送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被聘用人员在首次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调出的,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人事纪律监督员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条件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证明、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指使他人作弊,或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试题的;
(五)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
(六)违反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等其他情形的。
发现上述情形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3615613(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股),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单位发布的信息。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3613185(荔波县纪委派驻荔波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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