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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修文县2011年招考煤矿驻矿安全员简章

2011年修文县招考煤矿驻矿安全员简章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18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黔安〔2010〕7号)要求,按照修文县人民政府(修府办议【2011】5号)会议纪要精神,修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全员。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名额及性质

(一)名额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36名。

(二)性质

属修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计划外临时聘用人员,不列入任何编制范围。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后至1991年12月30日前出生)的贵州籍男性公民。

(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长期从事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职业病史。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的、受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和未解除政纪处分的人员和违反《计划生育法》的不得报考。

5、对在煤矿担任过煤矿矿长、工程师、班组长及其他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 7月11日至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修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3、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

4、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资格证件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1年7月22日。准考证发放地点在修文县安监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发票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集中培训、聘用。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合格但在集中培训中考试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聘用。

1、发布公告

2011年7月4日至7月10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修文电视台、《当代修文》、各乡镇公告栏和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面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后进行面试,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7月23日

面试成绩公示时间:2011年7月24日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对在煤矿担任过煤矿矿长、工程师、班组长及其他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并持相关有效资格证的,在面试成绩中加10分。

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加分申请表》,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招聘办在县安监局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给予加分。

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加分计算。

3、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2011年7月29日 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公示时间:2011年8月3日

4、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县招聘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方式主要是调查和了解考核对象近三年来的从业情况、以及单位和待业期间现实表现,查阅相关档案。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后取消拟聘资格:

(一)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三)发现有其他严重疾病的;

(四)组织纪律涣散、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五)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不合格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5、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修文县安监局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6、集中培训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安监部门或上级安监部门组织集中培训,时间为一周。集中培训后考试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聘用。

五、聘用期内的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身份为临时聘用,由县安监局负责管理和使用,聘用人员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每人每月基本工资600元,下井补贴每次50元(据实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800元,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下井补贴据实计发(每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每次50元)。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七、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330981

0851-2328810

 

修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