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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

中共册亨县纪委中共册亨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册亨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及方法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总成绩计算、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员5名。具体职位详见《册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册亨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并经州(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录用的科员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2.册亨县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乡镇(街道)公务员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以来录用到乡镇(街道)的公务员,录用前在乡镇、村工作经历合并计算后,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除外);事业身份人员及县直部门公务员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遴选对象身份符合遴选单位性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遴选涉及到的有关时间计算未作明确规定的截止到2017年2月。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省、州、县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6.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尚在聘用试用期的;

7. 与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有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工作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7日,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及OA系统发布遴选公告。报考人员如须咨询《职位一览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简章》中公布的电话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开遴选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公开遴选,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17日,上午9:00

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中共册亨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县委县政府综合楼五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须认真阅读《遴选简章》,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二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指定位置需粘贴照片);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遴选简章》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遴选单位公章。

  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为3:1。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遴选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本人申请,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时间为2017年2月21日9:00-17:00。逾期未申请改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以及取消的职位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公文写作等综合素质。笔试分值为100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中共册亨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县委县政府综合楼五楼)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面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考官组成人员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定。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拟遴选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5,按照参考人数确定。

  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体检医院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为递补对象。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按各职位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最高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选派人员组成,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遴选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在考察中,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从体检合格对象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为递补对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符合本方案四(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七)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遴选对象,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遴选,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坚持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机构举办培训班。

  七、在遴选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共册亨县委组织部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布的相关遴选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遴选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9-4212771(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9-4216886(册亨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1、册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册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册亨县纪委

 中共册亨县委组织部

        2017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