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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城建监察大队2017年招聘协管人员简章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晴隆县城建监察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工作员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聘晴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晴隆县城建监察大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晴隆户籍,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中专)毕业及以上人员,退伍军人优先, 退役士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报考者年龄为18至40岁(即1977年2月1日至1999年2月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强。
6、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被开除、辞退、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规定被开除公职的除外。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10日(节假日外)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晴隆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填写报名表,退伍人员还需提交退伍军人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面试由晴隆县城建监察大队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面试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等证件到晴隆县城建监察大队参加面试。
七、考察
对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晴隆县城建监察大队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和考察通过后,晴隆县城建监察大队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转正工资1800元(不含保险),购买五险。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邦柃 赵露
联系电话:15186572377 18286149321
晴隆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0859-7614393
十、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由晴隆县城建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晴隆县城建监察大队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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