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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

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县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的方案

根据社会保险工作需要,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参公编制),为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保证新增人员的素质,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公开考试选调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作人员共4名,县劳动监察大队1名。

四、公开考试选调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选调范围为县直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参公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五、选调条件

(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40周岁及以下;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7. 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6年 8月1日计算。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未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5.2013年12月3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公开考试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考试选调方案

1、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

2、发电子公文到各乡镇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29日(每天上午8:30-11: 00,下午14: 30-17:00)。

2、报名地点:凤冈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

3、联系电话:25220388

报名截止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填写《凤冈县2 01 6年公开考试选调报名表》,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试选调该岗位聘用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报考人数比例低于3:1,则予以调减。

(三)资格审查。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的方可进行考试,否则减少计划或取消职位。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8月5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职位报名人数大于15人的,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3:1以内确定面试对象。职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5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6日8:30-10:3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社会保险业务、职业道德、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末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五)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1.进行笔试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不进行笔试职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按总成绩前5名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合格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组织考察。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凤冈县政府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851-25221942(纪检部门)

咨询电话:0851-25220388(县人社局)

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zfenggang.gov.cn

五、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