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平县
-
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从我县各乡镇和县属单位(教师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文字功底扎实、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是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保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从我县各乡镇和县属单位中遴选工作人员共5名,其中: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1名(参公);县法制研究所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县城镇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
四、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文字工作;
2.报考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职位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满3年的工作人员;报考县法制研究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城镇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职位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满3年的工作人员;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政府办公室将遴选公告将通过黄平人民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行政中心438室)
联系人:龙晶菁;联系电话:2469554。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
(3)个人简历材料。
(三)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即可按程序进行遴选;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名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县政府办公室于笔试前一天通知考生本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行政中心438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面试
1.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由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式进行。
2.笔试由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命题,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考察
遴选职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取第1名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笔试、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讨论决定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人员遴选综合成绩、考察情况进行酝酿讨论,以票决方式确定拟调配人选。
(七)公示
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5天的公示。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对遴选无异议的,由县政府办公室将相关材料整理齐全在3个工作日内报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咨询电话:2469554。
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