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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

六盘水市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简章

  根据《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聘用工勤人员招聘办法(暂行)的>通知》(市府办发〔2012〕177号)和《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六盘水人资社保发〔2013〕183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安监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局)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2名。为使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县户籍,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6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男性青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准驾车型C1照及以上,驾驶技术熟练;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热爱安监事业,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五)具备职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条件,无残疾,无色盲。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党组研究、公示、聘用报批、试用、正式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4年7月3日至7月11日在市安监局门户网站“中国凉都安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安监局办公室(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开投大厦7楼),联系电话:0858-8224363。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毕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填写好的《六盘水市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考试前发给准考证,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方能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本次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条件者随时终止其参考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考试

  1.专业技能测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相关机构(驾校)对应试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2.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测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30%。内容包括时事政治、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汽车驾驶相关知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转业军人在笔试成绩中(折算前)加3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按1:3的比例,根据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两项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两项成绩之和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近3年来驾驶机动车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的;

  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有其它不能聘用情况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六)党组研究、公示、聘用、试用及管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生考试、体检、考察各环节的情况提请市安监局党组会议研究,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凉都安全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市安监局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正式聘用后若发现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与本方案规定不相符的事项,或违反市安监局有关管理等情形的,市安监局有权解除聘用。

  四、纪律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参加考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解释。

  咨询电话:0858-8224363(市安监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8-6927543(市第四纪工委)

  13508589798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李建辉)

  附件:六盘水市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

                           

六盘水市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