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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县

松桃苗族自治县2013年招考、遴选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蓼皋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

为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中为县中等职业学校招考5名公共文化课教师和遴选3名专业课教师,为蓼皋幼儿园招考6名幼儿教师。为确保招考和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县中职、幼儿教师招考和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洋富(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黄 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田景波(县政府办副主任)

      田茂军(县教育局局长)

      龙治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石文兴(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明云(县财政局局长)

      李传芳(县保密局局长)

      龙金国(县监察局副局长)

      杨四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唐建波(县教育局副局长)

      吴永刚(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洪文(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张秀祥(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职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田茂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四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单位抽人具体办公。

  二、岗位设置及选调方式

  (一)县中等职业学校公共文化课教师

  1、岗位设置: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2名。

  2、选调方式:公开招考(教师报名、统一笔试)。

  (二)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

  1、岗位设置:“临床医学”专业教师2名、“会计”专业教师1名。

  2、选调方式:遴选(教育局按条件要求进行遴选、聘请专家技能测试)。

  (三)蓼皋幼儿园教师

  1、岗位设置:幼儿教师6名。

  2、选调方式:公开招考(教师报名、统一笔试)。

  三、招考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和遴选对象

  招考和遴选对象范围为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师德,有献身教育的敬业精神;

  2、无违法违纪行为;

  3、报考县中等职业学校公共文化课教师须具有: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以报名时间为限),工作年限5年以上(2008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证相吻合),本科学历;

  4、报考蓼皋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中专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报名时间为限);

  5、为了保持全县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原则上教师报考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

  (三)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师德,有献身教育的敬业精神;

  2、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遴选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与遴选学科相吻合,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以报名时间为限),工作年限1年以上(2012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发布招考和遴选公告

  由县教育局就《松桃苗族自治县2013年招考、遴选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蓼皋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在《松桃政府网》、《松桃教育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五、招考和遴选工作安排

  (一)招考县中等职业学校公共文化课教师和蓼皋幼儿园教师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2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教师报名所需材料:①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②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上校长要签字,学校要盖章);③近期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24日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2、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中职教师考相应学科中职教材内容,幼儿教师考幼儿教材内容。

  (二)遴选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

  1、遴选程序及要求

  由县教育局按规定的条件要求择优遴选出“临床医学”专业教师4名、“会计”专业教师2名(按岗位设置的1:2确定)。

  2、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13年9月25日;

(2)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内容:报考学科相应专业知识内容。

  六、公示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2838468(县教育局监察室)

  2836108(县教育局人事股)

  七、聘用

  (一)经笔试、技能测试合格者,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然后报请县中职、幼儿教师招考和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县教育局行文聘用。

  (二)缺岗不递补。

  八、纪律要求

  招考、遴选工作在县中职、幼儿教师招考和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招考和遴选过程中,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格把关。报考人员所交材料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发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违纪人员按规定予以查处。

  九、未尽事宜由县中职、幼儿教师招考和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