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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

桐梓县2013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强化人才支撑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采取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方式考试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充实到我县事业单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桐梓县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名额为3名。具体职位设置及条件要求等内容详见《桐梓县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三、考试考核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3、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8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桐梓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事业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截止2013年8月7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不符合招考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桐梓县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办抽人具体负责。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7日--8月8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网上报名: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需通过招考简单附件下载《报名表》,待填好后再把《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通过E-mail发送到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907606691@QQ.com

4、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自荐信、个人简历、专业成绩依据、专业实际或见习工作业绩等佐证材料扫描后发到指定的报名电子邮箱里。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必须与面试(或现场答辩)时使用的证件一致。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经复核确认后,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报考人数与报考职位数如达不到3:1比例,书面请示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降低比例开考。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由县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主要采取与考生面对面沟通交流、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否则无法通知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材料方能参加面试。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考试考核成绩等综合情况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招考办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及时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予以复查一次。体检确定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体检时间由招考办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政审对象须在招考办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招考办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人员。

7、现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8、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9、截止到2013年8月底未能提交招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学籍档案材料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示,并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研究是否聘用。

九、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招考简章由桐梓县公开招考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6656687  6653262(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852--6622973(纪检部门)

 

附件:桐梓县考试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8月).xls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9日

 

桐梓县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职位代码

报考条件

桐梓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

1

0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轻工技术与工程领域工程专业

桐梓县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

2

0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环境科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