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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

思南县环卫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品位,促进环境卫生事业发展,争创省级卫生城市。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和程序

  1、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3、招聘工作程序:公布方案、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及招聘人员性质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8名工作人员,2名安全保卫人员。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工人。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20日以前出生)35岁以下(1978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4、安全保卫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7月20日以后出生),且现在必须在本县范围内从事保安工作或联防队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范围

  思南户籍(或2013年1月1日前入户思南县),初中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限制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考须知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并注明报考工作人员或安全保卫人员。

  2、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

   3、报名时须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4、报考人员对报名时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和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并通过填写承诺书的方式进行承诺。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导致的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26日18时

   2、报名地点: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大厅。

  七、考试工作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8月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公民行为道德规范»综合知识。

  3、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7日,思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教股。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面试

  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时,按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1.5︰1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阶段。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9∶00开始。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面试地点:思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会议室。

  2、面试试题及相关事项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确定。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

   八、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所有进入体检考生,统一集中体检。体检医院由领导小组确定。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递补下一名考生体检。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重点考核考生社会关系及现实表现。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言论过激,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悖;

  2、参加非法组织,有犯罪记录及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的;

  4、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十、聘用审批

  1、拟聘人员的确定。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的管理。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用人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工资待遇及福利

  参照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十二、招考聘用工作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聘用的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从事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的人员与报考对象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现象。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