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黔西南州
-
黔西南州委党校201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党校 黔西南州行政学院为大专体制副厅级事业单位,位于兴义市木贾办事处,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湖光掠影。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党校黔西南州行政学院现有副教授13人,讲师16人,是一支求真务实、爱岗敬业的教员队伍,在干部教育培训轮训中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为黔西南州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培训作出了突出贡献。
根据《黔西南州高层人才引进办法(暂行)》(州党办发〔2012〕2号)精神,2013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公开引进事业编制教员、图书管理人员6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社会学),硕士研究生5名(经济学1名,哲学1名,公共管理学1名,法学1名,图书馆学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由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党校(行政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招聘的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中国共产党的干部教育事业服务的理想和追求;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博士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未满处分期的人员;
4、不符合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组织工作由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30日。
2、报名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须持主管单位同意招聘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引进数的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的可递补。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校(院)引进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进一步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呈报校(院)研究审查。
七、公示和聘任审批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报名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应聘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0859—3891868 ysjqtbl@126.com
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
黔西南州行政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