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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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审计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龙里县审计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龙里县户籍或龙里县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 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 年龄35周岁以下;
(四) 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五) 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有意到我局工作的人员请于2013年6月14日前到龙里县审计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考试
(一)笔试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15日上午9:00到龙里县审计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面试时间为2013年6月16日,地点在龙里县审计局。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招考职位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龙里县审计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社部门鉴证和备案。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为非编制内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者,合同期第一年的月工资为基础工资1500元,以后视工作能力情况逐步增加;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
九、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在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开展,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选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在选聘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拟选聘人员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联系电话:0854-5631521,联系人:周兴元
监督电话:0854-5620606
附件:
1.龙里县审计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龙里县审计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龙里县审计局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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