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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县

镇宁自治县公安局2012年招聘巡逻防暴协警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强化对社会面的控制,建立城区巡逻防控网络,提高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打造“平安镇宁”,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逻防暴协警人员。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建立一个适合我县城市发展和路面治安特点的巡逻防控体系为目标,有效整合现有警力资源,充分发挥治安巡逻在预防、遏制违法犯罪中的中坚作用,全面加强城区的治安巡逻防控,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街头路面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巡逻防控体系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营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良好的治安环境,建立长效的防控和应急新机制。

二、组织领导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由县公安局党委把关,政工室牵头,成立招聘领导小组。政委陈利民任组长、局纪委书记杨怡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工室,陈娇娇任办公室主任,刘勤书、王汝平为办公室成员,并抽调专人办公。

三、招聘人数:100人(男性)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治安管理事业,为人勇敢、公道正派,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2、人员条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历届警院(校)毕业生优先,退伍军人、会驾驶机动车(持C证以上,驾龄满一年以上)可适当放宽),年龄20-30周岁, 镇宁县户籍(并在镇宁城区有固定住所),身高不低于1.65米,裸眼视力1.0以上、无斜视、无口吃、色盲,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身体健康,思维敏捷,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思想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热爱巡防工作。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如下有效证件(以下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身份证;(2)学历证书;(3)退伍证;(3)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2日至12月21日(周末除外),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镇宁县公安局政工室(六楼)。

  咨询QQ:1271963558(加的时候请注明“招聘”二字)。

(二)笔试

考方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语文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内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测试5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等。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潜在能力及常用法律知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顺序抽签决定,每人5分钟,现场评定成绩。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初步确定聘用人员。

(六)政审

政审主要是了解招聘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七)公示与聘用

政审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大楼和城关派出所进行公示。未招足名额的顺延。

(八)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 1500元。根据工作表现视情给予奖励。

(九)期限

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后正式签定聘用合同。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