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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

瓮安县2012年面向全国武警、消防部队公开招聘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瓮安县2012年面向全国武警、消防部队公开招聘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维稳和平安创建,结合瓮安县反恐处突特战大队缺编情况,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12】59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武警、消防部队统一公开招聘部分人员充实到瓮安县反恐处突特战大队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军事技能考核、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人数为54名。设立乌鲁木齐、昆明、成都、重庆、贵阳五个考点。其中:

 

  乌鲁木齐考点10人

 

  昆明考点10人;

 

  成都考点10人;

 

  重庆考点10人;

 

  贵阳考点14人。

 

  若遇某考点招聘人数不足,招聘缺额可在各考点之间相互调节。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体职位条件见瓮安县2012年面向全国武警、消防部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4年11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方案经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和地点。

 

  乌鲁木齐考点:2012年11月19日

 

  报名地点:武警乌鲁木齐总队

 

  昆明考点:2012年11月19日

 

  报名地点:武警云南总队第三支队

 

  成都考点:2012年11月19日

 

  报名地点:武警四川总队第一支队

 

  重庆考点:2012年11月19日

 

  报名地点:武警重庆总队第七支队

 

  贵阳考点:2012年11月19日

 

  报名地点:武警贵阳总队第一支队

 

  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

 

  2、报名及资格审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

 

  3、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退伍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考生凭本人退伍证参加考试。

 

  4、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瓮安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招聘。

 

  六、考试

 

  考试分军事技能考核和面试。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军事技能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军事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规定所有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一)军事技能考核。从5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400米障碍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每一项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取五项成绩平均分为军事技能考核最后成绩)。其中二项及以上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未参加军事技能考核所有科目考试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考核参照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

 

  (1)5000米跑:以小于或等于24分00秒为合格(24分00秒为60分,每减少1秒加0.1分,每增加1秒减0.1分,17分20秒为100分。34分及以后为0分)。

 

  (2)100米跑:以小于或等于15.2秒为合格(15.2秒为60分,每减少0.1秒加1分,每增加0.1秒减1分,11.2秒为100分,21.2秒及以后为0分)。

 

  (3)单杠(引体向上):要求不准闪腹,每个动作下颚必须超过单杠,以8个及以上为合格(8个为60分,每增加一个加4分,每减少一个扣7.5分,18个为100分)。

 

  (4)立定跳远:以大于或等于2.3米为合格(2.3米为60分,每增加1厘米加1分,每减少1厘米减1分,2.7米为100分,1.7米及以下为0分)。

 

  (5)400米障碍:以小于或等于2分30秒为合格(2分30秒为60分,每减少1秒加1分,每增加1秒减1分,必须全部障碍通过,如一个障碍没通过加10秒, 1分50秒为100分,3分30秒及以后为0分)。

 

  军事技能考核时间:

 

  乌鲁木齐考点:2012年11月20日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昆明考点:2012年11月20日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成都考点:2012年11月22日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重庆考点:2012年11月20日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贵阳考点:2012年11月20日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分职位按抽签序号依次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按军事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确定。

 

  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军事技能考核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如所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

 

  乌鲁木齐考点:2012年11月21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昆明考点:2012年11月21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成都考点:2012年11月23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重庆考点:2012年11月21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贵阳考点:2012年11月21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各招聘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以综合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由县招聘办公室在同一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某职位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按军事技能考核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经济和其它问题;

 

  (四)在部队期间,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部队纪律,受到部队纪律处分者;

 

  (五)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六)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由县招聘办公室从该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九、聘用审批

 

  经军事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政审结束进入公示阶段,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原则上被聘用到我县的人员在首次安置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辞职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原则上从辞职或取消聘用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能参加我县的各类招聘考试。

 

  新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初任培训。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且三年内不能参加我县各类招考(聘),对有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瓮安县2012年面向全国武警、消防部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