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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毕节市农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毕节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规定,经笔试、面试,黄健华、郭萍等5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下午14:30-17:30。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体检报到地点:毕节市农业委员会1106室人事科(地址:七星关区威宁路7号)。

四、体检时间:2017年11月25日上午8:00。如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五、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体检。证件不全或不符的不得进行体检。

2.体检人员必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3.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4.体检时不得隐瞒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早上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验项目,体检人员必须参加。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联系电话: 0857-8222872(毕节市农业委员会)

监督电话: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8248938(毕节市纪委第四纪工委) 

 

附件:体检名单.xls

 

 

毕节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