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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

2012年桐梓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2年桐梓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不断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各单位领导岗位空缺情况,桐梓县决定面向遵义市及桐梓县公开选拔部分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选范围

招考职位分A、B两类。A类职位面向遵义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在编在岗国家正式干部。B类职位面向桐梓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教育系统的教师)中在编在岗国家正式干部。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由行政机关外报考行政机关副科级及以上岗位的,应当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规定的公务员调任条件(具体职位为:副乡(镇)长、团县委副书记、县纪工委综合室主任、县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3)一般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龄(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除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或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三、公开选拔的职位、职数及相关要求

(一)具体职位

A类:面向遵义全市公开选拔的正科级职位

1、桐梓县中医院院长1名:担任副科级及以上实职2年以上且属于医疗卫生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备医学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相关行政管理经历;

2、桐梓县妇幼保健院院长1名:担任副科级及以上实职2年以上且属于医疗卫生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备医学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相关行政管理经历;

B类:面向桐梓全县公开选拔的副科级职位

、桐梓县部分乡(镇)副乡(镇)长提名人选5名: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该职位其中1名定向招考苗族干部,1名定向招考妇女干部。定向招考苗族干部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6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2、桐梓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1名:应熟悉计算机操作;

3、桐梓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1名;

4、桐梓县公路管理所所长1名;

5、桐梓县城镇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局长1名;

6、共青团桐梓县委副书记1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满2年(2010年10月9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7、桐梓县旅游管理服务中心主任1名:旅游相关专业毕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

8、桐梓县直属中学副校长1名:有一定的中学教育教学经历并有县教育局或任职学校认可的中学中层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或团支部、党支部等管理岗位经历,并获得中级职称2年以上。

9、桐梓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专职副主任1名: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应熟悉计算机操作。

10、县纪工委综合室主任3名: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11、县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正式党员,建筑类相关专业毕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

(二)年龄计算:以上职位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4)近三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的。

四、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遵义日报、遵义晚报、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桐梓党建网、桐梓电视台、《娄山关新闻》、娄山新闻网、桐梓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告。

2、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均可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需经本人同意)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桐梓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然后按要求由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到中共桐梓县委组织部干部股报名。报名者只允许填报一个职位,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3)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

报名地点:中共桐梓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咨询电话:6621982

3、资格审查。由县公选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舞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选拔人数达不到7: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选拔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选拔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选拔计划取消的,填报该职位的人员可申请转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公选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职位和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专职副主任职位的人员在笔试前需通过由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计算机技能测试,未通过测试的取消考试资格,计算机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试命题原则上按照中组部制订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明确的范围进行。

笔试包含公共及专业知识、申论两个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及专业知识占40%,申论占60%。按照笔试成绩,每个职位列前5名的应试者进入面试(如第5名应试者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实际工作经验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5、差额确定试岗人选。按笔试成绩乘以45%、面试成绩乘以40%计算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面试、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应选名额1:3的比例差额确定试岗人选。

6、试岗及竞职演讲。进入试岗的人员,由县公选办公室统一组织试岗。试岗结束后进行竞职演讲,竞职演讲成绩实行百分制打分。方案另行制定。

7、确定考察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的45%,面试成绩的40%、试岗竞职演讲成绩的15%进行综合计算,得出试岗人员的总成绩。每个职位由高到低按应选名额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

8、体检。由县公选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为考察对象,由下一名次人选依次递补。

9、组织考察。考察由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结合各职位的具体要求,制定考察方案,对被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在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推荐职位岗位职责要求,由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按相应职位排定考察人选推荐顺序,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10、讨论决定。根据县委组织部提出的人选推荐方案,对公开选拔的每个职位,由县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后,直接进行常委会差额无记名择优投票表决,对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常委半数且得票较多的决定为拟任人选。经县委常委会票决考察人选均未过半数的职位,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内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对群众有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不宜提拔使用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对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的人选,除副乡(镇)长人选提交相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按法律程序任免外,其余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算职龄),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工作的,提出免职意见。免职人员按公开选拔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保留相应待遇。任职后,发现在公开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五、本公告由县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2年桐梓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下载)

 

桐梓县公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