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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规划协管工作人员公告
平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规划协管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确保城镇化建设顺利推进,根据平坝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精神(平府县议[2012]26号),经平坝县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规划协管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20人,其中男生18人,女生2人。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城乡建设事业;服从领导安排和管理。
2、男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1978年8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的待业人员,退伍军人,企事业下岗工人优先考虑,女生年龄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熟悉办公室工作者优先考虑。
3、常住平坝县城区范围,能保证正常上班和周末轮休值班。
三、招聘程序
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三个部分程序进行。
1、报名。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持退伍证、企事业下岗工人持下岗证或单位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原件),于2012年8月21日至8月24日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队报名,交1寸免冠照片2张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审查。由县住建局对照招聘条件,审查核实相关证件,不具备资格条件者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按招聘名额考察应聘人员的健康状况、认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气质、心理素质等)、法律知识、执法理念等。面试时间:2012年8月27日上午9点。面试地点:平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4、聘用。按面试成绩择优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三天。公示期无异议,确定聘用。
5、待遇。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正式招聘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办理“五险”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武青枫(平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谢达星(平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谭家宪(平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艾 兵(平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黄小涛(平坝县建设执法队队长)
陈忠昌(平坝县建设执法队副队长)
汪 芸(平坝县住建局行政财务股负责人)
李 英(平坝县住建局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执法队办公室,由黄小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及实施。联系电话:0853-4862569。
平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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