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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

都匀市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都匀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拔 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职位与职数

都匀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

甘塘镇党委副书记1名

墨冲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

二、选拔范围

黔南州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

三、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考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3年以上工龄(2009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都匀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学历及专业要求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公路桥梁类专业);

4、报考甘塘镇党委副书记须为中共正式党员,且具有2年以上党龄;

5、报考甘塘镇党委副书记、墨冲镇副镇长的应具有乡镇、办事处工作经历或在乡镇、办事处挂职满1年的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公开选拔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以及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测评竞职、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采取群众推荐、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调整报考职位。

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4日8:30—6月27日17:30。报名地点设在中共都匀市委组织部干监办(都匀市行政综合大楼529室),报名时需填写《都匀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者须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白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其中报考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的还须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所需复印件等统一用A4纸,报名复印资料均不退还。

本次公开选拔的公告、简章和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和笔试面试时间等,请登陆都匀新闻网(http://www.dys.gov.cn)查询。《都匀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可在都匀新闻网(http://www.dys.gov.cn)下载。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本次公开选拔的有关规定,由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该职位的公开选拔取消,该职位报名者符合其它职位条件的可改报其它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占40%,专业科目占60%),笔试形式为闭卷,按百分制计分,每科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8名人选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选一并进入面试。

(五)实地调研和竞职演讲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每位考生的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5名人选进入实地调研和竞职演讲环节。如遇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选一并进入。

1、实地调研

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入实地调研的人员到公开选拔单位了解单位工作等情况,让单位的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竞选者的情况,撰写竞职演讲报告。

2、竞职演讲

各公选单位组织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各职位人选进行竞职演讲,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5名人选中推荐3名人选,并当场公开计票结果。推荐得票情况按百分制折算为竞职演讲得分。

(六)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成绩占75%、竞职演讲得分占25%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各职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3名重点考察人选。

(七)考察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组成考察组对各职位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八)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和综合成绩情况,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提出各职位的拟任职人选,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如遇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五、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在中共都匀市委领导下,成立都匀市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六、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和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次公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市纪委派人对本次公选进行监督,从在都匀的州级“两代表一委员”中聘请3名监督员对公开选拔进行监督。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

0854-8255585(中共都匀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办公室)

0854-8231010(中共都匀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公室)

本简章由都匀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4-8223529(中共都匀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附件:都匀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都匀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