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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

安顺市西秀区2012年公开招聘高中、幼儿园教师简章

2012年安顺市西秀区公开招聘高中、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原安顺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市人通〔2007〕30号)、《关于对〈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的通知》(安市人通〔2008〕29号)文件,西秀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8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60名、职业高中教师40名、幼儿园教师38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报考普通高中教师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二本或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必须与其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户籍不限)。

2、报考职业高中教师

(1)公共基础课教师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二本或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必须与其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户籍不限);

(2)专业基础课教师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户籍不限);

(3)实训教师须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户籍不限)。

3、报考幼儿园教师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限西秀区户籍3年以上,即2009年5月31日前迁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幼儿园教师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拟报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符合拟报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执行。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西秀区在职在编教师、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才信息网、安顺市人民政府网、黔中早报、西秀区人民政府网、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秀区教育局发布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13日。

2、报名地点:西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安顺市西秀区南水路7号)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考生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技术等级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持就业推荐表,进入面试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西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

(2)考生报名时在西秀教育信息网下载并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交同底一寸免冠白底彩照两张,考务费90元。考务费统一收缴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用于考务工作的相关开支。

4、报考高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考生,报名时普高、职高同时兼报,确定为拟聘对象后,再按相关规定选择聘用单位。

5、考生于2012年7月4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计划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根据报名人数相应缩减招聘岗位数。

三、考试

普通高中教师、职业高中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幼儿园教师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以100分计算,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职业高中实训教师的考试分面试和技能操作。面试和技能操作均以100分计算,并按面试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技能操作成绩×6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7月6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秀区教育局(www.xxqjyj.com)同时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1、普通高中教师(含职业高中公共基础课教师)

按学科命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含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职业高中专业基础课教师

以大学阶段公共基础知识为主、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幼儿园教师

试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含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综合成绩与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拟定。

职高实训教师考试方式为面试、技能操作两个部分。面试为教育教学、法律法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技能操作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的专业项目的技能操作。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人数1:1的比例,分学科在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职高实训教师以技能操作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列为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执行。

体检在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

在招聘方案规定的时间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五、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工作的指导,具体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在考察期内联系不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因故不能在指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的按弃权处理。

六、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秀区教育局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被聘到教学岗位后,按国家规定分别享受相应岗位教师待遇。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对有关工作人员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53-3222604  0853-3226273

监督电话:0853-3222496  0853-3463243

0853-3349724

    附件一:西秀区2012年普高、职高、幼儿园教师计划招聘数.doc

    附件二:西秀区2012年招聘高中、幼儿园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xls

 

西秀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