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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贵州省扶贫开发贫困监测中心为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宗旨是开展扶贫开发贫困监测统计,为全省扶贫开发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贵州省扶贫开发贫困监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为该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拟招聘贵州省扶贫开发贫困监测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扶贫开发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1日9:00—8月23日17:00期间登录“www.188sb.com” (网址http:∥www.gzpta.gov.cn或http:∥219.151.4.99)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人员查询、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若网上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修改报名信息后,必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招考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提交报名申请,招考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2017年 8 月 23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2. 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招考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于2017年 8 月 21 日9:00— 8 月 24 日17:00期间登录“www.188sb.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截止时间(8月23日17: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8月23日17:00)后至8月24日17:00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851—86839156。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1日9:00— 8月25日17:00期间登录“www.188sb.com”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7年 9 月 4 日9:00—2017年 9 月 7 日17:00期间登录“www.188sb.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10676、86831833。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http://www.gzfp.gov.cn/)上公布。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 笔试。
(1)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2)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为百分制后按60% 计入总成绩。
(3)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50分。
(4)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30。
(5)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6)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7)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8)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9)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www.188sb.com(http:∥www.gzpta.gov.cn)、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http://www.gzfp.gov. cn/)上公布。
2. 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由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具体实施。按以下原则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递补通知24小时内拒不反馈是否参加资格复审或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同时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具有工作经历的无职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并装入信封)。
(6)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http://www.gzfp.gov.cn/)上公布。
3. 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的要求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与能力,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 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算、面试成绩按40%计算),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http://www.gzfp.gov.cn/)上公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1.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2.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1.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人事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7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公示招聘结果
1.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http://www.gzfp.gov.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2.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须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省纪委派驻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纪检组、中共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咨询电话:0851-86839156(省扶贫办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1-86839756(省纪委驻办纪检组)
0851-86839656(省扶贫办机关纪委)
六、未定事宜,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省扶贫开发贫困监测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贵州省扶贫开发贫困监测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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