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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安顺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其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名、新闻宣传中心3名、市医调委3名。
新闻宣传中心岗位3000元/月,其他岗位2800元/月,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工资均为2600元/月。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年终奖。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积极、服从管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4、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
(二)招聘对象
1、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A岗位(前台工作员,2名):法学专业;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沟通能力。
B岗位(热线接线员,1名):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2、新闻宣传中心工作人员。
A岗位(文字主编,1名):不限专业,具有1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有较强文字能力,能独立完成大型综合性文稿。能力突出者,可放宽年龄到40周岁(1977年3月27日后出生)。
B岗位(编辑人员,2名):不限专业,熟悉新媒体,能熟练操作摄像机及视频剪辑软件。
3、医调委工作人员。
A岗位(管理人员,1名):法学专业,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B岗位(工作人员,2名):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本公告所涉及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3月31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至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联系电话:0851-33354376。
2、报名地点:安顺市司法局405室(西秀区弘扬路263号<太平小区转盘>)。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免冠彩色蓝底照4张。
4、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司法行政业务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主要测试言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5、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招考咨询电话:0851-33354376。
招聘事宜由安顺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安顺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安顺市司法局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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