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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委政法委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毕节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毕节市政法干部培训中心)工作人员3名(九级管理岗位)。为确保考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通过考试择优调动的原则;

3.严格实行编内调动的原则;

4.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竞争性考调工作在毕节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确定调动人员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或愿意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勤劳务实;

3.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表1)。

(二)考调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6日后出生);

2.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工作经历(2013年5月16日前参加工作);

3.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最近三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3.不符合公开考调职位相关条件的;

4.服务期未满的;

5.仍在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及正式聘用后未满服务年限计生特岗等;

4.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考调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及相关信息将在毕节日报、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jie.gov.cn/)、毕节长安网(http://www.bjszfw.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5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毕节市委政法委干部科(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212室)。

2.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填写的《毕节市委政法委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表2),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中、小学教师还须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盖单位公章);

(3)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年限证明和近三年考核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5张;

(5)属公务员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承诺。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2.考调实行竞争性差额考调,报名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予以调整或取消。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待定。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水平、理论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总分为100分。不划定笔试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参加考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

六、考察

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一)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3.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考调的人员。

七、确定调动人员

1、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的,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jie.gov.cn/)、毕节长安网(http://www.bjszfw.gov.cn/)等媒体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八、组织领导

成立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何志勇任组长,其他领导任成员,请纪检组全程监督,接受市委组织部全程指导。

本方案由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咨询联系电话:0857--8638848

联系人:王虎 15085325480

 

附件:

1.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毕节市委政法委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