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188sb.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与事业单位 > 黔南州 > 黔南州
黔南州

黔南州州直卫生系统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充实州直卫生单位专业人才,加强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州卫生事业繁荣发展,根据黔南人社通〔2014〕10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黔南州州直卫生系统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分类

2014年度黔南州州直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招聘职位为专业技术职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省外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4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南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黔南州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4年8月31日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2、截止2014年8月31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州人社局公招办发布时间为准)

1、信息发布:2014年9月3日通过“黔南州卫生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nzwsj.gov.cn/)” 和“黔南人力资源网”(http://www.qnrc.gz.cn/)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报名:2014年9月9日9:00至9月12日18:00。考生通过“黔南州卫生局网政工人事—最新通知”自行下载“黔南州州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进行填写,然后携报名表电子版到黔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直卫生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同时缴纳考务费100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黔南州州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并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资格审查、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黔南州州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诚信承诺书1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有特殊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份。

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原则上应予减少或取消,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的,个别紧缺职位报名人数较少的,由州直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是否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州直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拟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州直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黔南州卫生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17日至19日到所报考单位人事科(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并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60%分别计入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60%”。

(一)笔试

笔试试卷命题采取委托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承办,考务工作由黔南州卫生局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名称:《医学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周六)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笔试成绩于2014年9月25日在“黔南州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由黔南州卫生局组织实施。每个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是对考生进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测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上午9:00。

测试地点:请密切关注黔南州卫生局网站通知。

(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于9月27日上午7:4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达专业能力测试地点参加现场抽签,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行现场抽签后进入指定的候考室等待测试(实行封闭管理),在等待测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保持考场安静。测试结束获知测试结果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考生成绩于2014年9月30日在“黔南州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三)其他

对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数与所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由单位向州直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报告,是否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由黔南州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决定。

需取消的招聘职位,其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的资格同时取消,并面向社会公告。

六、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黔南州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的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向州招聘办书面申请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二人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考生有本方案第四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之一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由黔南州卫生局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1、公示:经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拟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将在“黔南州卫生局”和“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上进行公布。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认真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的,责任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州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317525(黔南州卫生局政工科)

0854-8223089(黔南州人民医院人事科)

0854-8253752(黔南州中医医院人事科)

0854-8237967(黔南州中心血站办公室)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24308(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34000(州监察局派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54-8233605 (黔南州卫生局监察室)

附件:

1黔南州州直卫生系统201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黔南州州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