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黔西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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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农科所2013年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黔西南州农科所人才队伍结构,推进农业科研事业可持续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一、组织形式
引进工作在黔西南州农委的领导下,成立黔西南州农科所引进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引进办),负责引进工作具体事宜。
二、引进原则
1、坚持以用为本、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人数
1、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及以上。
2、引进专业:农学类专业(农学、植物营养学、遗传育种、栽培、生态学)。
3、引进名额:专业技术人员5名。
4、引进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引进。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5年4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引进: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未满处分期的人员;
5、不符合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2013 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6:00。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农科所二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资料。
4、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黔西南州农科所2013年引进硕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表);
(2)自荐信;
(3)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发表论文;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7)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引进办组织实施,根据报名人员的材料对应聘者是否符合引进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可参加面试,由引进办组织专家组根据职位要求进行面试。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引进办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引进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递补。体检的项目、标准操作方法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引进办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引进办组织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组报经引进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1、没有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不符合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未满处分期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引进办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审核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八)聘用审批、聘用待遇
1、对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拟聘人员,由州农科所上报办理聘用手续。对不符合引进方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引进人员参照《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暂行)〉的通知》(州党办发[2012]2号)文件要求执行相应优惠政策。
4、被引进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5年内不准改行(不含组织提拔任命)、不准往外县(市)调动或擅自脱产学习,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一)引进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三)咨询电话:0859-3891166 、0859-3891619州农科所办公室
邮 编:562400
邮 箱:nks3891166@126.com
地 址:贵州省兴义市贵醇路70号
联 系 人:潘 虹(0859-3891166 18685980202)
桂镜富(0859-3891619 18685992256)
唐德娟(0859-3891166 15908596153)
六、未尽事宜,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黔西南州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引进
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