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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

凯里经济开发区2013年4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1]11号)文件精神,经凯里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同意,2013年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共5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凯里经济开发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4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⑤2010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⑥2008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4月22日9:00至4月25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凯里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凯里经济开发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4月29日17:00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9:00至4月28日18:00。

1、资格初审在州人社局的统一组织下,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照本《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3年4月25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开发区人力资源局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提出申请,经黔东南州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3年4月25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4月27日20: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区人力资源局在4月28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4月22日9:00至4月29日17:00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8日9:00至5月10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①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②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应聘管理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考试;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

笔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

笔试地点由凯里经济开发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数确定,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 — 11:30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围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笔试成绩将于5月中旬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的最低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现仍在服务期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或“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区人力资源局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3:1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区人力资源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向社会公示。

五、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指导,面试时间、地点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另行确定并通知面试考生。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总成绩比例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比例确定:

1.报考比例在1:3及以上的岗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

2.报考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及体检人员的确定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职位入围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人力资源部门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

体检结论下达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时间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确定招聘单位(特指018职位代码)

在体检结束后,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学历及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在符合自己报名条件相同职位代码的岗位中进行选择,并填写岗位确定表(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凯里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2010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6.2008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止2013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的;

8.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9.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10.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1.经凯里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依次递补。

八、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在凯里经济开发区政府网(http://www.klkfq.gov.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直接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工委、管委、区纪委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凯里经济开发区政府网(http://www.klkfq.gov.cn)。

十一、未尽事宜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8558810

监督电话:0855—8553522

附件:

       1、凯里经济开发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凯里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