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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黎平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度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规范引进工作程序,确保人才引进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黔东南州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程序指导意见》和《黎平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黎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开放的姿态、灵活的方式和优惠的政策,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岗位设置情况,通过“绿色通道”面向社会公开直接引进7名高层次人才和14名急需紧缺人才。
三、引进对象
本方案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各自学科、技术领域具有很高造诣、作出过突出贡献或具有很强科研开发潜力的各类专家、学者以及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急需紧缺人才”是指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等。
四、引进程序
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要按照《黎平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黎平党办发〔2012〕91号)、《黎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黎平党办发〔2012〕90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按照单位空编实际,编制公开引进人才计划、发布引进人才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通过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同时,组建招才小组到省内外高校和人才富集地区进行宣传推介和信息发布。
2、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
(1)网上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登陆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下载并填写《黎平县2013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同时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应证材料,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黎平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并附近期正面免冠l寸蓝底照片电子版。
(2)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黎平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报名时需提交《黎平县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应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l寸蓝底照片一张。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相关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于今年7月30日之前送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
3、资格审查
对网上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由黎平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拟引进人选的知识水平、能力与岗位要求是否相适应。县招才小组到省内外高校引才的,由各引才小组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并收齐相关资格材料,送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复审。
4、面试(面谈、测评)。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的面试考官进行面试(面谈、测评)。
对县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引才小组按规定程序直接进行面谈和测评,并根据面谈和测评结果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对除县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外,同一职位报名人选超过1:3(含1:3)比例以上的,采取面试;如同一职位报名人选达不到1:3比例,可直接采取面谈、测评。
县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或中级职称人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面谈、测评),一个职位在多个片区或各高校都有报名人员并超过引进计划数的,采取在本县集中面试(面谈、测评)的方式进行;一个职位只在一个片区(高校)有报名人员或多个片区(高校)报名人员未超过引进职位计划数的,可由引才小组直接进行面谈和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和招聘计划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5、体检。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指导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招录(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
6、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绩效、现实表现等情况。
7、公示。经面试(面谈)、专家评议、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8、审批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写《黎平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或《黎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审批表》(附件),并附接收意见,按有关程序报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调动)手续。
五、待遇
1、关于编制。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应在编制定额内补充,个别特需人才也可在单位满编的情况下先进后出,再逐步回到编制定额内。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特设岗位可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2、关于工资福利和生活待遇。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待遇按照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性质(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各类津贴补贴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按县同类事业单位执行。
3、关于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由引进单位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协助推荐其配偶参加公开招聘等多种形式实现就业。子女就读、考试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4、其他待遇按照《黎平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和《黎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六、后续管理
1、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一年,聘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长试用期满考核仍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聘用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3、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开展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规定执行;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参照年度考核程序进行。在首次聘期(三年)满后,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进行聘期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不再续签。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八年(急需紧缺人才三年)内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因个人原因,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的,须交纳相应的违约金,享受安家费补助的,应全额返还财政奖励的安家补助费。
七、有关事项
1、引进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引进资格。
2、引进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人才工作人员与引进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3、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引进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服务和管理长效机制。
4、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解释。
咨询电话: 0855-6112380 传真:0855-6221527
邮 箱:643821652@qq.com
附件:
中共黎平县委组织部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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