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岑巩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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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岑巩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48人,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结合岑巩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2010年6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不含州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国家“985”、“ 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10年6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不含州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13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招聘程序
由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岑巩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岑巩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简章》,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见附件1《岑巩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位一览表》。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日至3月1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府二楼)。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在岑巩县政府网站上下载《岑巩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填好后再把《岑巩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通过E-mail发送到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为:823745123@qq.com,联系电话:0855-3574936。
(3)、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1份《岑巩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交个人简历及自荐信一份,近期正面免冠照1寸彩色照片5张。网上报名人员,在E-mail中发送扫描件,同时在考核面试时提供原件材料。
3、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5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引进,笔试和面试分值分别为100分。达不到1:5比例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和报考证件等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名后经复审,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程序。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由岑巩县“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岑巩县“领导小组”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5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5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由“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提前通知面试考生。
(三)总成绩比例计算
1、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比例(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和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按照《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5及以上的,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5及以上(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任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非指定体检医院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领导小组”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学籍档案和在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的,按本《简章》规定条件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2010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2008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7、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8、2013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3年7月31日未能提供与报名时提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记载内容相一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聘用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合格,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在考核招聘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招聘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dncg.gov.cn)。
咨询电话:0855—3574937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3574856 县纪委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