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黔西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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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2年引进硕士研究生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2年引进硕士研究生
简 章
根据黔西南州委办、州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暂行)》(州党办发[2012]2号)文件精神,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10名(事业编制)。依照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成立引进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引进的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
三、引进对象、条件、专业及人数
1、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教育事业,工作踏实肯干、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72年12月30日后出生);
6、引进专业。
艺术专业、学前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学、应用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类、安全技术及工程、体育教育训练学、计算机类、音乐学、社会保障、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城市规划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英语、经济管理类等。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组织工作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12月5日。
2、报名地点: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引进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五、面试或专业测试
面试或专业测试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或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制定,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引进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引进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呈报学院研究审查。
七、公示和聘任审批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引进报名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引进简章》规定的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应聘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张老师
联系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街32号
联系电话:0859-3223870
Email: zzrsc@qxntc.edu.cn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2012年11月23日